相关问答
有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违法行为的,对违法行为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治安管理处罚法》2006年3月1日实施后,相关部门对套牌车的处罚开始援引《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这即意味着,对套牌车的使用者,可以处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机动车套牌可由交警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后,交警会退还机动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可以扣留机动车。依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车辆套牌是属于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行为。套牌车已被国家禁止,交通法中有明确规定,不允许套牌车辆的流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2人已浏览
135人已浏览
933人已浏览
13,00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