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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2006年3月1日实施后,相关部门对套牌车的处罚开始援引《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可以扣留机动车。依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车辆套牌是属于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行为。套牌车已被国家禁止,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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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车辆套牌处罚标准是什么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可以扣留机动车。 依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车辆套牌是属于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行为。套牌车已被国家禁止,交通法中有明确规定,不允许套牌车辆的流动。套牌车是指参照真牌车的型号和颜色,将号码相同的假牌套在同样型号和颜色的车上,其中有很多是报废后偷运出来的旧车翻新的。确定为被套牌的车辆,可撤销使用套牌期间发生的交通违法信息,并可申请换车牌号和行驶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 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有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违法行为的,对违法行为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及《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并处1500元罚款,并可以扣留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依据以上法规及实际执行现状,楼主将受到以下处罚:1、罚款2000元;2、扣留机动车;3、没收假车牌;4、移送公安机关进行调查;5、最多四个月之内,若不能补办机动车登记手续,车辆被拍卖,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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