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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有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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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愿续签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从2008.1.1起(实际入职时间晚于2008.1.1的按照实际入职日算起)到合同到期日止,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要求以降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如降职降薪)来续签而劳动者不愿续签的也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同上。
有补偿金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补偿金。合同到期后,公司未续签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公司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并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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