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买受人延迟提货风险怎么负担?

2023-09-10
买卖双方当事人对交付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并且商品不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因此当出卖人在交付期限快到了时将标的物放在这个交付地点,买受人违约没有收取标的物的,标的物的损毁灭失风险自买受人违约时由买受人承担 《民法典》第六百零八条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依据本法第六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