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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高消费令有用。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可以有效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消费,影响他们的生活,从而达到促...
对于法院的判决不执行,而且也拒绝还自己所贷的款,这样法院就会判决高消费限制令,这也是为了防止他人的财产不受到任何的损害,从而让当事人受到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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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限制在星级以上宾馆、高尔夫球场等场所高消费,限制购买不动产或高档装修房屋,限制乘坐飞机、动车、轮船二等以上舱位,限制租赁写字楼等办公场所,限制子女就读高学费私立学校。
法律没有规定最长期限与最短期限,其限制期限需根据具体情况具体规定,由人民法院签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限制高消费的,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限制高消费令由人民法院院长签发。限制高消费令应当载明限制高消费的期间、项目、法律后果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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