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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登记当事人携带登记申请书、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不...
房屋抵押后,抵押登记手续是必不可少的,登记机关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后,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那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所需资料有: 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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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购买二手房,需要将房屋产权抵押给银行,房地产的主管部门是当地房管局或房交所,因此抵押登记也需要前往房管局或房交所办理。 一、登记材料 办理房屋抵押登记业务不收费。此项业务是书面受理,需要经过受理、审查、决定、告知四个阶段。办理此项业务,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申请书; 2、抵押合同; 3、以房屋所有权设定抵押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在建工程设定抵押的,还需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预售商品房设定抵押的,提交经预售登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以共有房屋设定抵押的,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及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4、依法需由有关部门批准的,需提交有关部门同意设定抵押权的文件; 5、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房屋抵押登记需要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当事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地产权证(原件)和抵押担保的主债权合同及房地产抵押合同(原件)。房地产抵押登记费用为住房80元套;非住房550元登记单元;车位80元个,由权利人缴纳。
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办理流程如下: 1、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抵押登记,提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当事人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和抵押担保的主债权合同及房地产抵押合同; 2、受理申请; 3、审核申请抵押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状况以及提交材料; 4、登记; 5、收费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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