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依据当事人一方的要求解除收养关系:①养父母和生父母反悔,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查明情况,听取被人的意见,根据有利...
很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依据当事人一方的要求解除收养关系:①养父母和生父母反悔,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查明情况,听取被人的意...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很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依据当事人一方的要求解除收养关系:①养父母和生父母反悔,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查明情况,听取被人的意见,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处理。②养父母不尽义务,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应予解除。③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的恶化,再继续共同生活对双方均为不利,一方坚决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可准予解除。④养父母发现养子女有生理缺陷或者其他病症,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不予解除。但生父母在送养时有意隐瞒的,可准予解除。
国家开始实行开放二胎,很多夫妻想要多一个孩子,自己却有到了高龄产妇的年龄,又没有什么钱,只能花比试管儿低成本的方式,那就是收养孩子。因为某种原因导致很多小孩成了孤儿,而这些小孩会被放在福利院等待被领养。然而现在收养的部分人一般都会办理收养手续,但是还是不能排除有少数部分非法收养孩子,用于以赚钱的“工具”,低价买入高价卖出。导致很多小孩都没有户口,甚至造成了无家可归。收养孩子的首要条件是没有子女的夫妻,这是根据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制定的。国家计划生育的政策上有做这点的相关规定,一对夫妻中只能够拥有一个小孩,目的是为了防止有些夫妻以某种不合理的方法收养孩子,所以才有了这条夫妻中只有在没有子女的情况下才能根据国家规定合理的收养子女的规定。这条规定有利于国家有效并依法实施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同时,也能抑制我国人口平均每年的增长速度。所谓的“无子女”夫妻,是指夫妻中没有生育孩子也没有收养孩子以及没有任何抚养孩子的形成时,如果之前夫妻双方有生育孩子,但孩子因为某种原因导致的死亡,那么这对夫妻也称为无子女夫妻。而这种情况就可以根据国家规定合理合法的收养孩子。无子女夫妻并不能理解为没有生育能力,也不能把子女因为长期在外没回家而把这对夫妻当做是无子女夫妻。解除收养关系包括虐待收养的孩子,没有能力抚养孩子可协议解除抚养关系,不给孩子抚养费,不按照国家规定合理的收养孩子者都可解除对孩子的抚养关系。
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 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养子女年满8周岁的应征得本人同意。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3人已浏览
193人已浏览
111人已浏览
14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