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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于2014前7月29日印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第三条指出,创新人口管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
是的:当地都是”居民户口“:浙江省已经实行户籍制度改革,不再区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性质,而统称为“居民户口”了。《浙江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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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土地确认权的收官之年,农民最关心的应该是土地问题。家庭和住宅基地的归属,以及自己最珍贵的农村户口,农村改革给农民带来了很多利益,新农村建设使农民的生活环境越来越接近城市化的城乡一体化是未来发展的大趋势,城乡一体化已经提出,现在已经开始了很多省份的户籍制度改革,今后不论农业户籍还是非农业户籍,取消农业户籍,都被称为城乡居民户籍,户籍簿全部变更,意味着城乡居民的户籍制度等,体现了户籍制的功能。这样改革后,首先对于想搬迁农村的人来说,没有限制就可以自由搬迁。但是,搬迁后也有变更的权利。其实现在所谓的农业户口注销法,只是改变了农业户口的性质,本质上没有太大的变化,农民仍然享有集体分配的权利,享有相应的土地整改等补助金。但是,户籍转移到农村后,1、父母在农村,但孩子转移户籍:这样的家庭宅地在父母出生的时候孩子有权利,但是老人一百年后,孩子的户籍不在农村,所以不是集体所有者,也不享受集体宅地的使用权。在这种情况下,宅地将回归集体。2、父母承包的土地,理论上转移农村户口的孩子也没有继承权,但并不绝对。经全体村民表决,票数超过三分之二后,暂时不回收土地,孩子可以继承。3、集体红利。农村红利一般按人头计算,孩子户口迁移不是村里的集体成员,相应的红利也没有资格。
江苏省现在没有农村户口,统称为居民户口。 2002年12月16日江苏省政府正式批准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江苏户籍管理制度作出重大改革。这次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打破城乡分割的户籍管理二元结构,全面建立以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以合法固定住所或稳定职业(生活来源)为户口准迁条件,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促进人力、智力、资金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和有序流动,推动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具体措施主要有: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地方城镇户口、蓝印户口、自理口粮户口等户口性质,按照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统称“居民户口”。取消进城人口计划指标管理。取消“农转非”,废止非农业人口迁入许可证,实行户口迁移条件准入制。户口准入的基本条件是,县级市市区、县城镇及其以下地区,凭合法固定住所或稳定职业(生活来源)进行户口准入,不得附加任何其他条件。特大城市、大城市的具体准入条件由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研究确定,报省政府备案,等等。
不分。目前全国已经有30个省市进行了户籍改革,不再区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国务院2014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目前已经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方案的省区市包括、河北山东、山西、陕西、江西湖北、广东、广西、黑龙江、吉林、辽宁、重庆、云南、甘肃、青海、福建、江苏、安徽、贵州、四川、新疆、宁夏、浙江、海南、内蒙古、天津、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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