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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兴为您解答~成都申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1、具有城市现状建城区内常住户口的居民(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2、无房或现房建筑面积低于...
凡户籍属于成都农村,现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务工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在务工所在地城镇申购面向社会发售的经济适用住房。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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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申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如下:户籍:户籍一般是要求所取得该地的是非农户籍为三年或者五年以上;收入:家庭的人均年收入为所在地的年城镇可支配收入的60%以下;经济适用房,成都户口,且人数必须大于等于2,以家庭为单位,年收入小于等于5万;家庭的人均私有住房面积为12到16平方米以下的;年龄:申请的须是为已婚的家庭,若是单身的必须在三十或者三十五周岁以上的;面积:享受房改政策的,其房屋面积必须在15或者48平米以下。《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申请成都市经济适用房的条件: 1、户籍要求为非农户籍三年以上;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年可支配收入的60%; 三、家庭人均私有住房面积小于12-16平方米; 4、申请必须是已婚家庭,单身的必须在30岁或35岁以上。
申请条件如下:(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5年以上;(2)已婚的(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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