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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1、申请人有本市的户籍。 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请人已婚的,...
申请条件如下: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5年以上; (2)已婚的(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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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五城区申请条件: 1、家庭年收入5万元以内; 2、家庭人口两人或以上,主申请人必须具有五城区正式城镇户口;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或以下且无其他用途房屋。 农村户籍,在五城区务工的进城务工劳动者: 1、家庭年收入5万元以内; 2、家庭人口两人或以上,主申请人户籍属于成都市行政区域,且在五城区缴纳职工社保; 3、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及其他用途房屋。
申请条件如下: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5年以上; (2)已婚的(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 (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第二十六条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申请采取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市(区)、县人民政府逐级审核并公示的方式认定。审核单位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第二十七条经审核公示通过的家庭,由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发放准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核准通知,注明可以购买的面积标准。然后按照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等因素进行轮候。
很高兴为您解答~成都申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1、具有城市现状建城区内常住户口的居民(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2、无房或现房建筑面积低于人均15平方米,属房改房的需按原价扣除折旧后退回原产权单位。3、上年度家庭可支配收入低于2.x万具体的要看当地政府的情况。申请时需要的证件、申请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申请人家庭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已婚无户口簿的,夫妻双方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并提供结婚原件及复印件。3、申请人家庭成员要提供单位工资认识部门或劳动、民政、税务部门开具的收入证明和单位行政部门开具的住房情况证明,加盖单位的公章和法人代表印章。4、有失业证、下岗证或低保证的,可以依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凡同时具备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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