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老人公证遗嘱怎么办理

2021-01-20
《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也就是说立遗嘱是每一位合法公民的权利,超过70岁的老人也不例外。但在法律上对遗嘱人也作了一定的限制条件: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那么,70岁以上的老人是不是属于这两类人?这要视老人自身的身体状况而定,如果其身体状况已达到不能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不能正确进行意思表示的,则应属于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此时其不可以立遗嘱;如果其身体健康或只是一般的痴呆症,不影响其辨认和控制能力的,则其可以立遗嘱。当然,若老人身体有病症,其病症是否影响其行为能力,要有医学鉴定。总之,70岁以上的老人只要不是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也不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就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以遗嘱的形式处理属于自己合法的财产。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