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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
现行深圳婚假天数规定主要根据国家和广东省相关政策执行。根据我国最新计划生育法和新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取消了晚婚假。即2017年深圳市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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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六、女职工生育,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五)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关于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生育子女期间有关假期的通知》里提到:机关、企事业单位自愿终身只生一个孩子的职工,符合《厂东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在配偶产假期间给予男职工10天看护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在小孩出生后三个月内没有按规定办理《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已休的看护假作事假处理。
根据最新修订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之规定,国家已经于2016年1月1日起全面放开二胎,任何中国公民生育两个孩子都是合法的,广东省内现行产假天数暂时是128天(98天的法定产假 30天的奖励假),而目前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正在修订,届时产假天数将比广东省的再多出30天,这些指的都是非难产的情况下,难产的,在前述基础上增加15天产假,如果是多胞胎生育,每增加一胎,增加产假15天。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如果员工属于晚婚(《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18条表示,“比法定婚龄迟三周年以上初婚的为晚婚”,晚婚需两个人都达到晚婚年龄,晚育则只针对一方。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则公司应在三天法定婚假的基础上,再给予其10天的婚假,此时婚假时间为1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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