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自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该法明确要求用人单位有用工行为即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不签订的,第八十二条规定了两款不同的法律责任:第一款...
(1)没有签订,是用人单位的责任。《》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未签合同的,你有权依法要求双倍工资,但为妨单位否认劳动关系存在的,你应收集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如押金条、工资卡、名片、工服、人证等。2、一般情况下提前30天通知后才能辞职,但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的,你可随时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的工资。3、有争议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自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该法明确要求用人单位有用工行为即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不签订的,第八十二条规定了两款不同的法律责任:第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二款“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自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该法明确要求用人单位有用工行为即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不签订的,第八十二条规定了两款不同的法律责任:第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二款“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8人已浏览
191人已浏览
183人已浏览
32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