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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试用期一般不能超过6个月,所以入职超过6个月即使没有经过转正手续,也已经视为已经转正了。 至于你所说...
劳动合同里有"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岗位和相应工资"的说法,意思是甲方可以根据生产任务的需要调整员工的岗位,因为不同岗位的工资标准是不一样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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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用人单位是不能能随意辞退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法》第21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因此用人单位无理由辞退或者不能说明劳动者符合法律所规定的辞退条件的,都是属于违法解除,最终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首先,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其次,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再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最后,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调整劳动工作岗位,也不能随意降低其工资报酬。能否调整劳动者的工作,要区分下列情况进行处理:1、如果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岗位及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需要调整工作岗位及工资报酬的,需要取得劳动者同意,否则,不得调整。2、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具体工作岗位,或者劳动者不胜任原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为其调整岗位及工资报酬。劳动者不同意调整的,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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