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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面拆迁没有营业执照可以要求赔偿。由于无证经营一般不能主张经营损失与停业停产损失,但可以依法主张赔偿店面价差损失、装修损失、设备等固定资产的...
应当给与补偿的。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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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被征收房屋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给予被征收人停产停业损失补偿:(一)被征收房屋具有房屋所有权证明或者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合法建筑(二)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上载明的住所(营业场所)为被征收房屋。但在办理工商登记时,提交了经营者和房屋提供者签署的《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书》,承诺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拆除其场所或经政府批准拆除,要求恢复原场地使用性质时,不申请相应补偿的除外;(三)已办理税务登记并有纳税凭证。第八条规定,用住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实际经营面积每平方米给予800元至3000元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具体标准由各区县房屋征收部门结合当地 确定实际情况。被征收人对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有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参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评估。 通过该规定可以看出,民宅商用如果有营业执照是可以获得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的。
在有营业执照的商业用房拆迁中,是可以有房屋拆迁补偿、营业损失补偿、设备搬迁补偿、设备损坏补偿等补偿项目。其中营业损失补偿最为客观。在企业拆迁中,特别是针对真正的实体经营者,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在现有的法律规定和实践操作中,它所依据的标准在我们国家不是很明确。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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