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
建筑工程合同无效主要有以下几种: 1.合同主体不具备资格。根据规定,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承包方,必须具备法人资格和建筑经营资格。 2.任何非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施工合同无效的条件:(一)承包人未取得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过资质等级的;(二)不合格的实际施工人员以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名义借用的;(三)建设项目必须招标但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由于工程建设往往涉及到设计,施工,建设,使用,监督,监理,管理等多个部门,而建筑工程一般又是在露天环境中施工,所以质量事故的发生总与某种自然环境,施工条件和各级管理机构状况以及各种社会因素紧密相关。诸如,违反基本建设程序,不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招标投标,从而造成无证设计,超标承包,违章施工等,必然产生工程质量事故。工程地质资料不足和勘测不准确,加上处理方案不当或质量不高等,造成地基承载能力不足或地基变形太大,很容易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选择的建筑材料不符合设计和有关标准的要求,或构件制品质量不合格,也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在建筑工程设计中,设计构造不当,计算简图不准确,结构计算出现错误等。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不严格按照图纸作业,不经设计单位允许,随意改变设计,造成结构存在严重质量隐患。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能严格按照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操作质量低劣。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较差,施工管理水平不高或混乱,施工顺序出现错误。在施工或使用过程中,荷载超过了设计规定值,或者地面堆载太大温度、湿度及特区的变化影响;酸碱盐等物质的化学腐蚀。自然界的不可抗力,社会的战争,罢工等也有一定影响。
建设工程结算纠纷的原因有: 1、建设工程招投标程序中的违法行为; 2、招投标程序中的串标、泄露标底的行为; 3、缺乏有效的诚信机制; 4、法制缺陷留下造成逃废工程款的漏洞。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2人已浏览
161人已浏览
182人已浏览
58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