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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违约金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样的, 劳动合同违约会承担什么责任

2022-03-08
一、关于违约金 1.《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24.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应按照劳动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劳部发[1994]118号)和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能否参照执行劳部发[1994]118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4]256号)的规定,由公安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给劳动者本人。 4.《重庆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劳动争议仲裁专题研讨会纪要的通知》渝劳仲发〔2007〕1号 二十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单方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请求确认违约条款无效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支持。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予以适当减少。 二、关于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如果存在以下情况,你可以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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