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产假期为98天,其中产前可休息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国家规定的产假是98天。根据河南省规定,女性晚婚生育或二十四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孩子的是晚婚生育,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配偶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符合国家和河南省计生政策生育二孩,女方可以在享有国家规定98天产假基础上,再次享有3个月产假奖励。《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二十七条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河南二胎产假158天。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2016年3月30日下午,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经过分组审议,修正案将男方护理假由修正案草案提出的15天变更为20天;女方产假为158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73人已浏览
1,911人已浏览
201人已浏览
33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