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按照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那么行政复议听证应诉都有哪些相关规定,听证并非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的必经程序。多年办案实践,使我们深深体会...
在行政复议活动中,具体行政行为的最终认定也有某种尺度,行政复议审理的标准集中规定在《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包括正反两方面,即原具体...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的听证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实地调查核实证据;对重大、复杂的案件,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
行政复议听证,既不同于立法听证,也不同于执法听证,它实际上是与法院审理程序相类似的一种行政复议审理方式,类似于准司法性听证,行政复议要求听证钱谁出其目的是为行政复议当事人提供一个质证、辩论的平台,为行政复议机关查清案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21人已浏览
288人已浏览
256人已浏览
1,12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