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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的方法1.连续计算法,也叫工龄连续计算。例如,某职工从甲单位调到乙单位工作,其在甲、乙两个单位的工作时间应不间断地计算为连续工龄。2.合...
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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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伤残鉴定结论或工亡批复下达后,用人单务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位应及时指派专人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办理待遇申报拨付手续; 申报时,用人单位应填写《职工工伤(亡)保险待遇申报审批表》和《工伤医疗费核销验收单》连同医疗费原始发票、《工伤认可证》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因工残废证》、劳动行政部门对工伤职工因工死亡批复、工伤(亡)之前12个月的工资发放表、供养直系亲属证明、职工本人身份证和缴费证明等一并上报。
不少换工作的朋友会面临这样的问题,工作断档没人帮你交,务必提前找个中介过渡一下,网上有不少帮着交社保的中介公司,按照最低基数缴纳即可。 办理社保代缴业务,具体流程为:持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开取调函——持调函到单位将档案取出——持借记卡(规定银行)、个人档案等相关资料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1、1970年以前进入高等和中等专业学校学习的国家职工,由于工作需要经行政上调派到各类学校学习,在学习期间照发原工资的,其学习期间及调派学习前后的连续工龄,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由本人申请经领导批准离职考入各类学校学习,学习期间由学校发给助学金的,学习期间不能计算工龄,其学习前后的连续工龄,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2、1970年至1978年进入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学习的国家职工进入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学习,其学习时间,都应计算为连续工龄。 3、1979年以后考入普通高等学校的国家职工在校学习期间一律不计算工龄。入学前和毕业后参加工作连续工龄可以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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