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离婚调解可以出尔反尔吗?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1条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因此,在离婚调解书签...
1、调解书双方签字后一经送达是不可以反悔的,如果还未送达双方当事人则还可以反悔。 2、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般情况下,在调解书送达之前,都可以反悔。但既然有一般规定,就有特殊规定。给您个规定,您看看,除过这个情形,您反悔没有任何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三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当事人各方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后生效,经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应当记入笔录或者将协议附卷,并由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请求制作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当事人。当事人拒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可以持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1、《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全国人大负责民事方面的基本法律的制定和修改。该法第七条第三款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可以“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属于由全国人大制定,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进行了修订的基本民事法律,该法第八十九条第三款明确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第九十一条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由此可见,最高人民法院无权对《民事诉讼法》进行解释或者变通。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仅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对“凡属于法院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进行解释。我国法学界一般认为,司法解释是对法律规定不够具体而使理解和执行有困难的问题进行解释,赋予比较原则的规定以具体的内容,来弥补立法的不足。最高人民法院的上述司法解释已经采取扩张解释的方式对《民事诉讼法》进行解释,其合法性是存在疑问的。 3、最高人民法院的上述司法解释涉嫌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传统的民法理论认为,当事人可以任意处置自己的民事权利,法无禁止即合法。《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实际赋予了当事人反悔权。上述司法解释实际上已经限制当事人只有一次处分自身民事权利的机会,即同意在调解协议签字即生效后不得再反悔,已经涉嫌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调解协议书的下达时间及其相关问题,调解离婚的前提,是双方当事人经法院调解后,已经达成了离婚协议,在这种情况下,剩下的就是法院制作调解书,这只是一个技术性的问题,相信法院很快就会制作完成的。希望这些资料和步骤足够的清晰,假如您对此仍有疑问的话还是建议您到相关律师事务所咨询,感谢您的阅读。
在诉讼离婚过程中,如果双方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养育孩子,财产分割等问题也一起处理的话,可以要求法院发行民事调停书,调停的效力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一般法院的民事调停书签字后有法律效力,不能上诉,但可以申请再审。2、民事调停书生效后,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明调停有恐吓、欺诈等行为,调停协议不是自己的真正意义,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民事调停书。3、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如果双方达成庭外和解协议或离婚协议并向法院申请撤销诉讼,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前一方后悔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在撤销诉讼裁定生效之日起6个月后向法院起诉离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55人已浏览
93人已浏览
155人已浏览
11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