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身份证件,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
收养手续如何办理?符合条件的收养人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收养协议,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报主管机关进行收养登记后,收养关系便产生法律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收养人先和被收养方协商,达成一致收养意见,然后双方签订收养协议,带齐收养登记的相关材料,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收养并依法办理登记,收养人先和被收养方的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8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142人已浏览
27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