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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行使撤销权的费用谁承担

2024-08-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所谓必要的费用,是指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费用。当然,律师费应以国家规定标准为限,差旅费以必要为前提。明显超出标准的费用,住豪华宾馆的费用、特等机仓机票不予支持。当然,也要以起诉胜诉为前提,如果起诉不当,没有胜诉,就不能得到这方面的支持。综上所述,案由是人民法院对案件分类的依据,在立案的时候就会用到。撤销权纠纷案由主要包括撤销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纠纷、撤销债务人不履行债权纠纷等。撤销权是债权人的合法权利,其产生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当然,这个前提是债权人在官司中胜诉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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