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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子法院怎么处理看情况。如果房子属于个人财产,则法院不会进行处理;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夫妻双方也不能就房子的归属问题达成协议,法院则可以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分割。
若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法院不会进行处理,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离婚诉讼的双方也不能就此房子达成协议,法院则可以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分割。 房产为不动产,以产权登记为准。
法院处理离婚财产时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第一,双方之间有财产分割协议的,以财产分割协议的内容为准进行分割,可以平分,可以归一方所有,也可以约定赠给子女。 第二,在没有财产分割协议的情况下,双方在婚前或婚内取得的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 第三,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并适当考虑保护女方和子女的权益。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双方将个人财产约定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除此之外,当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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