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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农村公路建设应当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其中乡道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建设;在当地人民政府的指导下...
各地政策不一,最好是直接向政府咨询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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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建养猪场搞养殖业符合国家的致富政策,也符合法律的规定,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居住条件日益改善的需要,现在把一些过去提倡,现在为环保为由予以关停。有的用土造砖,有的污染水源。 政府在治理时在法律性质上,不能认为养猪场为非法建筑,或是不光彩的行业。你们办的养殖业都是合法光彩的事业,依照法律的规定,政府在对于农户养殖业予以改造时必须给予补偿,乃至于优惠补偿。 你们的猪舍,路面硬化,有营业执照的话,停产停业损失这些都应当给予合理的补偿。 如果是国家企业私人调整导致农民受损失,这是党的富民政策,惠民政策,家畜家禽要按照市场价予以补偿,比如在北京一头牛前五年是补偿四千元,现在市场价提高了,补偿五千元。 所以,当地政府的做法有悖于法律,有悖于党的政策。如果你相信的话,可以聘请我处律师帮你要回应得的补偿款项。当地政府的补偿实在少的可怜。
协商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和订立工资集体合同的要求;另一方应当在收到工资集体协商要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明确协商时间,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规模以上企业五分之一以上职工,其他企业、行业、区域三分之一以上职工有工资集体协商要求的,工会应当向企业方发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与企业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未建立工会的企业、行业、区域,所在地工会应当向企业方发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进行工资集体协商。
现在农村修路向农民征收修路费不合法。农村修路是国家的村村通公路工程。其简称“村村通”,是国家为构建和谐社会,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是一项民心工程。又称“五年千亿元”工程,该工程是指中国力争在5年时间实现所有村庄通沥青路或水泥路,以打破农村经济发展的交通瓶颈,解决9亿农民的出行难题。该工程以国家和省出资为主,地方财政(市与县)配套部分资金,决不允许向农民强制摊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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