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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返聘人员与单位形成的是劳动关系,而不是劳务关系,所以他们不能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应当与单位签订劳务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
1、退休返聘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但应当签订劳务合同。 2、只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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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的是劳务合同。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聘用协议,而非劳动合同。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聘用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聘用协议约定提前解除书面协议的,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未约定的,应当协商解决。以上一系列规定都表示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的,与用人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双方不签订劳动合同,而是订立聘用协议,双方关系为劳务关系。 1、《劳动部关于实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3条: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2、《》第44条第2款的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 3、《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的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7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退休后再工作的,应该签订的合同是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因此,退休返聘人员与用工单位签订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合同关系。
首先退休返聘人员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一、签一年的劳动协议,三个月的试用期只要你签字认可就是合理有效的。 二、有没有绩效工资视双方协议中有没有约定,没有则不享有;普调工资是在职正式员工的待遇,返聘人员若有必须协议约定。 三、春节往返的路费是否可报销也是按协议约定,没有则没有,与协议续不续,辞不辞职都没有关系。 四、不双倍支付期间的劳动报酬,还是因为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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