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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
如果遭到了高利贷的起诉,他就无法要求超出法律标准那一部分的利息。针对对方主张的实施和拿出的相关证据,被起诉当事人应当确认其真实性,如果对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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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高利贷起诉了,如果有还款能力的要尽快还不上本金以及合理部分的利息,之后就可以与原告协商撤诉;至于属于高利贷部分的利息是不需要偿还的,因为这部分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如果没有偿还能力的,则只能积极应诉等待法院判决。
高利贷是指贷款利率超出法律规定的贷款行为,而依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规定,民间借贷年利率超过36%的,超出部分是不受保护的,所以年利率超过36%就属于高利贷。欠下高利贷的可以按以下的方式处理: 1、高利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所以贷款者只需要偿还年利率36%以内的利息,超出部分不需要偿还。 2、虽然超出规定的利息是不受保护的,但在正常范围内的本金和利息是需要偿还的,贷款人需要如期进行还款。 3、如果高利贷通过暴力的方式追讨超出部分利息的,贷款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1、对于借款纠纷,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2、对于借款的利息计算,是根据你约定偿还的金额及实际借取的金额来进行计算的,出借人起诉偿还借款,借款人抗辩利息超过百分之三十六,属于高利贷的,可以对实际收到借款金额进行举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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