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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被执行人认为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错误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纠正。被执行...
一旦被列入失信者黑名单,就会在很多方面产生影响,比如买房、买车、高消费。很多人甚至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为失信的执行人,那么该如何撤销呢?《最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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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履行法律文件规定的义务或者履行和解协议的内容,将自动删除,不是永久性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不诚实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不诚实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从不诚实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有关信息:(1)全部履行有效法律文件确定义务的;(2)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经申请人确认履行的;(3)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止执行的。
失信人员的终止情况如下:1。两年后,人民法院将终止信息,并从失信人员名单中删除;2、已履行有效法律文件确定的义务,即偿还欠款,赔偿到位,应当删除和删除失信信息;3、取得起诉人的理解并达成协议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删除,经人民法院审查后删除;4、不应列入失信黑名单或者信息不准确的,可以提交书面纠正申请,经人民法院审查核实后删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人员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失信人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从失信人员名单中删除有关信息:1部履行有效法律文件确定义务的;2、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人确认履行;3、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止执行的。
一旦被列入失信者黑名单,就会在很多方面产生影响,比如买房、买车、高消费。很多人甚至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为失信的执行人,那么该如何撤销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不可信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被执行人认为列入不可信执行人名单错误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纠正。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一般由被执行人本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并说明理由;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一般应当由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本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并说明理由。经审查,人民法院认为理由成立的,应当作出纠正决定。第七条规定,不可信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从不可信执行人名单中删除其相关信息:(一)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止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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