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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有效的遗嘱可以作为房产继承依据。有效的遗嘱的条件如下: 1、遗嘱人须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
公民对公房仅享有使用权和租赁权,并没有所有权,而使用权和租赁权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是不可以继承的。所以公有住房不属于遗产,其所有权人为国家,被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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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的录音遗嘱可以作为继承遗产的依据。
死亡赔偿金可否作为遗产继承的情形:从法律地位上来讲,死亡赔偿金的被赔偿人还是死者,只是由家属接受,符合遗产特征,因此也是适用遗产分配原则的。 死亡赔偿金包含了很多项目,并不是一笔赔偿。主要由两类组成:一类是有特定用途或者针对性的,如:扶养费、丧葬费、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等。毫无疑问这类用金应当放在针对性的用途中(或偿还支付人预支费用),不能作为遗产来进行分配;另一类则是无特定对象的费用,比如抚恤金、精神损失赔偿等等。很显然只有这类赔偿费是可以作为遗产来进行继承的。
可以买卖。继承房产的,无论是继承人之间达成了继承协议还是经过法院作出生效的判决,这时候,继承人只要获得了所继承房产的所有权,房屋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但是,因为房产是不动产,要想完成交易必须经过过户登记,这个时候继承人如果直接去不动产中心过户的话,会出现一个问题,就是房屋目前仍然登记在已经过世的被继承人名下,这个时候继承人是不能直接过户给买受人的。要想完成交易需要分两步走,第一步,依据法院的生效判决或经公证处公证的继承文书将房屋从被继承人名下变更到继承人名下;第二步,再将房屋从继承人名下过户至买受人名下,这样才算完成了交易。这里,我要提醒各位朋友,无论是房屋买卖的哪一方,如果交易房屋仍未完成继承过户的,也就是第一次过户的,尽量要在合同中予以体现,并且制定相关合同条款加以约定,以免出现双方难易预料的法律风险。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时间】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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