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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30日前,应当召开业主(业主代表)大会会议进行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仍未进行换届选举的,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工作程序一、换届选举的前提。业主委员会有下列情形的,应当按要求组织召开业主大会进行换届选举:1、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6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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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前二个月内,应当召开业主大会进行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未换届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市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在该物业管理区域内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换届筹备组由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代表、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表组成。换届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七日内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其成员名单,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组织业主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原业主委员会应当在任期届满十日内将其保管的有关财务凭证、档案等文件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移交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并做好其他交接工作。
你可以看一下,今年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几项制度:《关于在全市实施行政复议委员制度的通知(草案)》、《关于设立行政复议基层受理点的通知(草案)》、《关于在全市推行行政复议决定网上公开工作的通知(草案)》。 会议首先听取了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高明关于《合肥市2016年行政复议及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情况》的汇报,随后讨论通过部分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调整方案、
一、成立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一)筹备组成员的条件和人数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由原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代表和居(村)民委员会代表组成换届选举筹备组七至十五人组成,筹备组成员人数应为单数。居(村)民委员会代表担任筹备组组长,组织、协调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二)筹备组的成立程序1.申请和倡议由原业主委员会向居(村)民委员会提交《组建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筹备组申请书》和《关于组建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筹备组的倡议》,居(村)民委员会在《倡议》上盖章确认同意成立。2.公示经居(村)民委员会确认的《关于组建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筹备组的倡议》,在小区内张贴公示7日,告知全体业主关于组建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召开业主大会筹备组的事宜。3.公示期内业主自荐《关于成立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筹备组的倡议》公示期间,自荐参与筹备组成员的业主填写《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成员自荐表》,将表格送到居(村)民委员会或者《倡议》上指定的业主处。4.产生《关于组建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筹备组的倡议》公示期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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