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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所说的情况,首先您所在的小区起码有5个业主向您们的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街道办事处收到后会作出批复意见,知道您们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收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告知后,应当及时组织业主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筹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大会筹备组由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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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业主大会召开前,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及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指导业主,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以下称筹备组),负责首次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筹备组成员由业主代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代表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表组成。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代表担任。筹备组成员名单确定后,应当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告。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过程如下: 1、需要与住宅物业协商,先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 2、业主向当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街道办事处收到后会给予批复,知道要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筹备小组成立后,应告知公司,让公司向街道办事处报告所有业主的信息。 3、筹备小组开始制定《业主公约》,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然后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经批准成立业主委员会。
业主大会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居(村)民委员会代表、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代表组成。筹备组成员人数应为5人以上15人以下单数,其中业主代表人数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一半,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代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代表担任。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自组建之日起3日内,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其成员名单和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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