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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房产中止执行不算解封。 1、查封的主房产到期后,只要案件未执行完毕,都可以申请继续查封。 2、中止执行没有时限规定,如果被执行人有履行能...
通常情况下,法院查封房产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债权人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对债务人的房产进行了查封, 第二种是法院判决生效后,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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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法院查封房产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债权人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对债务人的房产进行了查封, 第二种是法院判决生效后,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再对债务人的房产进行处置之前先通过查封限制房屋的所有权。在上述两种情况下,要通过怎样的方式解除查封呢: 第一,可以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由债权人主动法院申请解除查封。第二,可以向法院提供其他财产作为担保,申请法院解除已经查封的房产。当然,这两种方案是建立在法院查封正确,债务人确实欠付债务的基础之上的。
会,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四、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16号)第十九条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第二十八条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公安局查封的房子能解封。 根据《公安机关处理刑事案件的适用检查、冻结措施的有关规定》(2013年)第35条规定,在公安机关采取检查、冻结措施后,应立即查明事件事实,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处理事件财产。 经查明查封,冻结的财物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冻结。 另外,第39条规定:解除检查的,必须在3天内制作协助解除检查通知书,提交协助检查的有关部门,通知所有者和使用权者。贴制式封条的,开封时通知当事人到场的当事人没有通知,也没有委托他人到场的,事务员必须在证人的证词下开封。提取的有关产权证照应当发还。必要时,可以予以公告。” 若你涉及的案件是法院判决结案,则根据判决书内容,确属与本案无关财产的,持生效判决和查封的回执去公安机关申请解除查封,公安机关审理后三日内办理解除查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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