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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有以下权利:向公安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有...
侦查阶段辩护律师有哪些权利? (一)向公安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二)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向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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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的权利。 2、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的权利。 3、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4、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根据刑诉法的规定,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权利主要有以下方面的权利: 第一,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第二,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另外,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行驶辩护权时,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持前述文件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由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等案件关系重大,犯罪嫌疑人人身危险性较高,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此类犯罪嫌疑人时,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侦查机关批准辩护律师会见嫌疑人时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侦查阶段律师享有以下权利: 1、代理权 律师的代理权分全权代理和一般代理两种。律师有权依法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诉、控告。 2、提出意见权 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3、会见权 律师有权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情况。 4、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律师有权为在押犯罪嫌疑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有权要求侦察机关解除超过法定期限的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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