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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资质没合同的,是否算承揽关系,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
1、不可以。 2、清包工是指业主自行购买所有材料,找具有一定资质的装修公司、装修队伍或者劳务公司、工程服务公司来施工的一种工程承包方式。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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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把业务转包给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包工头的,包工头招用的工人从事承包业务发生工伤事故的,由具有用工主体的承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后,可以向包工头追偿。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但是若是劳动者因向包工头索要工资、加班费、各项社会保险等引发纠纷,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不承担用工主体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因非工伤等上述诉求,绕过包工头直接向工程发包单位要求法院确认与其存在劳动关系,法院将不予确认。
分公司无资质不可以签订合同,尤其是特殊行业。具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但是比较特殊的行业,如属建筑类合同,则需要具备相应的特殊资质,如分公司无相关资质,则可能存在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导致合同无效。也就是说,施工资质和营业执照二者缺一不可。
理论上可以的。 但是,你提供咨询服务的文书时要注意,如:贵司是提供造价咨询服务的,那加盖印章最好是总公司的,造价师用总公司注册人员的印章。 这并不是强制性要求,而是为了保证你提供的文书成为司法证据时的效力不存在瑕疵。毕竟很多是为了诉讼而要求提供咨询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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