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不完整病历不仅是违反卫生行政法的行为,还可能触犯刑法。如果其不提供完整病历的目的是隐匿患者诊治的真实情况或者掩盖其失误,就可涉嫌刑法上的伪证...
将所有病历(包括但不限于一日清单/费用详情单,诊断证明,住院证,出院证、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病历是医疗事故中最核心的证据,医疗事故的协商、诉讼、行政解决,主要是围绕着病历进行的,病历是由医疗机构书写并保存的,发生医疗事故,如果不尽快封存复制病历,那么被医院更改、隐匿、伪造几乎是必然的。复制病历是法律赋予患者的权利,这种权利不须附带如何条件,不要被医院的各种理由所迷惑,比如有的医院可能以患者没有出院、欠费等为借口,拒绝、拖延患者复制病历,此时需要据理力争,必要时向医院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投诉。
如果医院不给病历,阻止去复印,可以把自己手上能够证明自己去这家医院就诊的证据保存好,然后到当地卫计委或是卫生监督部门去维权就可以。一般来说,医院没有权利不给病历,阻止病人去复印的。病历,要简明扼要,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和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签全名
1.你亲属肯定是妊高症,后伴有子痫。此病较凶险,难抢救。 2.修改病历是允许的,篡改病历则是违法行为。如有证据,卫生行政部门应予以相应行政处罚,甚至可能会推翻其它病历内容的真实性。 3.该事件目前责任仍不明。建议先复印封存相关病历,通过协商、申请卫生局等部门调解或到法院诉讼三种方式解决。对责任不明的,申请鉴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08人已浏览
1,195人已浏览
7,087人已浏览
24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