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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应按单位在职职工其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如实申报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根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正)》“第四十一条依法办理...
津贴和补贴算工资,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六个部分组成。工资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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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OK,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3、若是公司违法,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首先是这样,在您休产假期间由于未能向企业提供劳动,所以不应享受工资待遇,而是完全由生育基金来支付您生育津贴,只有在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那么如果单位已经额外支付过您工资了,多支付的部分,单位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有些人认为生育津贴不能代替工资,工资应该照发。这显然是错误的。根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生育保险实行社会统筹,由企业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女职工的生育津贴虽然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来支付,实际上还是由企业支出的,而企业在支付一个职工工资时,不可能支付两份报酬。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深圳现在执行的是生育医疗保险,还没有建立生育津贴制度,参保人发生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跟生育相关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若员工无法享受生育津贴,则用人单位应按照员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发放产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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