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新建、改建、扩建道路的,地下管线应当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施工原则,与道路工程同步施工建设。道路建设单位在满足地下管线工程技术规范要求的前提下...
地下管线产权、管理单位每年应当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更改、废弃、漏测部分的管线现状图和资料。地下管线因紧急抢修后发生管位变化或管线迁移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地下管线建设应遵守“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建设单位在依法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地下管线。地下管线工程涉及燃气、绿化、消防、建(构)筑物、铁路、航道、河道、桥梁、文物等,建设单位在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前,还应当依法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相应的批准手续。
地下管线产权、管理单位每年应当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更改、废弃、漏测部分的管线现状图和资料。地下管线因紧急抢修后发生管位变化或管线迁移的,地下管线建设单位必须在工程完成后1个月内将有关地下管线工程资料按照要求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迟报、漏报、不报者,将给予通报、罚款等处罚。
地下管线产权单位和政府投资建设地下管线的管理或者使用单位(以下简称地下管线产权、管理单位),对所属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维护、安全运行负责,并制定相应的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破损、老化、缺失的,应当及时补缺或修复。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689人已浏览
742人已浏览
436人已浏览
14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