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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撤销工伤认定决定书,需要满足以下几种情况: 1、经查明的事实,表明职工并不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等法律规定的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书撤销的条件是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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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人社局已经作出行政决定认定工伤的,职工和所在单位不能撤回申请。根据《》第55条规定,有关单位或个人对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的认定必须要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在工作中的员工因为工作而导致伤亡的情况进行工伤的认定。工伤的认定对于事故责任的认定和赔偿都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在工伤鉴定中还存在着一些其他的情况会导致终止工伤认定。 一、工伤认定的程序 工伤认定程序:企业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申请期限可延长30日。工伤职工本人或者其亲属没有可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由本企业工会组织代表工伤职工提出待遇申请。职工待遇申请应当经企业签字后报送。企业不签字的,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可以直接报送。 劳动行政部门接到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后,应当组织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取证,在7日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但不超过30日。 二、哪些情况下应终止工伤认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期间的; 2、需要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 3、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中止的情形。 工伤认定中止的情形消失或申请人提供新的证据后,恢复工伤认定程序。工伤认定中止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经进一步调查核实,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终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终止通知书》。
撤销流程:申请人写出一份对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进行复议的申请书,陈述申请复议的理由,只要理由是合理充分的,则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即可撤销工伤认定书。《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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