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公司在最后淘汰和解雇员工是非法的。劳动者非法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用人单...
一般来说是违法的,但还要看具体情况。企业有权采取“末位淘汰”制度,这是企业制定规章制度的权力。但是企业的规章制度不能违反法律规定。我国劳动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绩效考核的排名结果,企业直接终止最终员工的劳动合同是违法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支付一个月的额外工资后终止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因工伤或者非因工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工人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 (3)签订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达成协议。
国有企业非法淘汰,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根据经济补偿支付双倍赔偿;用人单位不履行要求的,可以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接受仲裁裁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可见,用人单位不仅要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还要证明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能力不足时进行的培训或岗位调整,不能因为劳动者考核不合格而解除合同。最终评估并不意味着不能胜任工作。企业不能以最终淘汰为由单方面解除合同,还需要举证。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还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21人已浏览
317人已浏览
231人已浏览
13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