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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是指以大欺小、恃强凌弱,以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夺取他人钱款、物品的行为。强行索要财物的行为常发生于校园周围,实施这种行为的...
需要看具体情况,不一定涉及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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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 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侵占罪在中国刑法史上一直没有明确的定义,就是在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中也没有使用“侵占”一词。因而在确定侵占罪概念之前,有必要对“侵占”一词进行分析,因为“侵占”是侵占罪罪名中的关键词,它代表了侵占罪的主要内涵。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一般24小时左右,但构成非法拘禁罪的。
不一定是抢劫罪。看上述描述,类似于敲诈勒索或者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指的是采用威胁强迫等手段迫使受害人向其提供财物。寻衅滋事,指的是无事生非,故意找茬干扰受害人、殴打受害人、破坏受害人财物,等等,其中的目的多种多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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