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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物品、物品、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行为如何认定

2022-03-05
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是指以大欺小、恃强凌弱,以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夺取他人钱款、物品的行为。强行索要财物的行为常发生于校园周围,实施这种行为的人往往强行占有属于他人的诸如笔盒、书包、衣帽等物品,或强迫弱小者偿付自己因不正当消费而需要支付的钱款,其中一些人就是过去曾遭受这种行为侵害的受害者。他们在条件具备时,也模仿对自己实施侵害行为的人强行向比自己更弱小的人索要财物。这种在报复心理和补偿心理驱使下的行为如果形成恶性循环,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和行为都会带来消极影响:对一般人而言,人身和财物安全受到威胁;对行为人本身而言,多次实施这样的行为,由量的积累而产生质的变化,成为抢劫、故意伤害等犯罪的萌芽,严重危害社会安全。对上述行为,可视其情节,由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学校严加管教,或送工读学校矫治和接受教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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