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对拆迁人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
第五十三条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民违反《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非婚生育子女的及非法收养子女的,均应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按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的夫妻双方实际总收入计算,其中:农村居民实际收入低于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以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城市居民实际收入低于本县(市、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以本县(市、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具体征收标准如下: (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其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 (二)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未达到规定的再生育年龄或生育间隔提前再生育子女的,每提前一年按照其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四十征收,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三)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其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四)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违法多生育子女的标准征收; (五)因实施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谎报婴儿死亡或遗弃、买卖、残害婴幼儿后违法生育的,按违法多生育子女征收标准的二倍征收。
1、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据《条例》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调查。 2、确认当事人不符合规定生育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需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决定。 3、《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应由作出征收决定的部门或机构指派专人在5个工作日内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送达回执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社会抚养费还是会继续征收。全面二孩政策前面有个前提,就是计划生育国策要继续坚持,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就要继续实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4人已浏览
261人已浏览
146人已浏览
16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