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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婚姻无效需要的材料有: 1、以重婚为理由的,需要的材料可以是对方和他人的结婚证或者证明对方和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录音、录像、视频等;...
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宣告婚姻无效,需准备的材料因婚姻无效的原因有所不同。 (一)以重婚为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要材料为结婚证和双方的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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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重婚为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要材料为结婚证和双方的身份证,以及能够证明该婚姻属于重婚的证据等等。 (2)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要提供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和其他能证明夫妻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等。 (3)以婚前前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且婚后难以治愈的为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应该提供结婚证、双方身份证和医院的诊断证明书,和证明婚前患病,婚后难以治愈的相关材料。同时,人民法院在受理宣告无效婚姻的案件后,如果确实属于无效婚姻,会就财产和子女问题一并判决。
申请婚姻无效需要的材料有: 1、以重婚为理由的,需要的材料可以是对方和他人的结婚证或者证明对方和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录音、录像、视频等; 2、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理由的,需要的材料有:能证明双方有亲属关系的户口簿、知情人的证言等; 3、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理由的,需要的材料有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等。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涉外婚姻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3、当事人的身份证件(1)内地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香港居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香港居民身份证;对华侨之间的离婚诉讼,基本上应以其共同住所地作为确定管辖权的依据,我驻外使领馆和我人民法院原则上不受理此类离婚诉讼,但下述情况例外:①在涉外婚姻国内结婚后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或国籍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原结婚登记地或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外国侨民须具备以下证明材料(1)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3)本人户口所在地县以上人民政府或所在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县级以上)等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证明及与何人结婚的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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