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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符合法定的条件而将其予以提前释放,并给予相应考验期限的刑罚制度。根据我...
1.所谓减刑是指是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所以,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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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申诉与减刑互不影响,在申诉期间,如果符合减刑条件,可以要求减刑。 刑法 第七十八条【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假释期满后超过五年犯罪,不算累犯。 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先减刑后假释的考验刑期,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刑法》第八十三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第八十四条规定,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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