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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立案后一直不处理的,报案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或控告。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
报了案派出所一直不处理,报案人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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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构成刑事犯罪,如果派出所不立案,三种途径:一是可以要求他们出具不予立案决定书。然后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行政复议。 2、二是可以拿着相关材料去检察院,检察院会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就会立案。 3、三是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属于自诉案件的范围,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所以打架致人轻伤一级,涉嫌故意伤害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且赔偿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如果派出所不立案,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反映情况,也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因此轻伤一级构成故意伤害罪,要依法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如果派出所不作为甚至包庇的,可向其上级机关、检察院投诉控告。
看是刑事案件还是行政案件,如属实,可以起诉。如满意我的答复,请予以好评或采纳我的回答,如需维权,欢迎来电,接受先办事后收费。
是否立案应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根据案情而定,派出所没有权利作出是否立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第一百七十六条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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