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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标准多少要看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省、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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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镇居民,享受下列待遇: (一)从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至子女14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10元或者一次性奖励1500元; (二)子女托幼费、医疗费,由其所在单位按照当地规定予以补贴; (三)职工退休后,由其所在单位每月发给10元或者一次性发给2000元补助费。 第三十三条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村村民,享受下列待遇: (一)从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至子女14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10元或者一次性奖励1500元,或者给予相应待遇; (二)在子女入学、就医、入托、招工、参军等方面给予照顾; (三)优先列为家庭经济发展的重点扶持对象,在资金、技术、培训和信息服务等方面给予照顾; (四)年老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后,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照顾。 第三十四条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支付,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有工作单位的城镇居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支付50%,仅一方有工作单位或者一方亡故的,由另一方所在单位全额支付; (二)无工作单位的城镇居民和农村村民,由当地财政支付。
1、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及其子女,家庭享受的相关政策不变,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2、每月给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总额为5-10元,即每对夫妇每年不低于60元或120元,从取得独生子女证之月起至子女18岁。自2013年1月1日起,省财政厅、省人口计生委发文,将四川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标准提高到每对夫妇每年不低于120元。夫妻双方均为农村人口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济的人员,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中支付。三、地方各级政府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经济给予资金、技术和培训支持和优惠。
(一)每月给予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放至其独生子女满18周岁;(二)女职工除享受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休假外,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增加产假三个月,但减免独生子女父母三年奖励费;(三)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18周岁前的医疗费用,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报销;(四)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55周岁,男方年满60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五)农村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优先为独生子女父母办理养老保险。农村安排宅基地,优先照顾独生子女父母;(六)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支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和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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