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七条,办理房产证的时间是在房地产交易完成后的一个月内。这意味着,在交易完成后的一个月内,交易双方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办理房...
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由单位办理。具体包括: (1)单位要到市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2)单位凭市管理中心审核的缴存登记表,到其所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需办理收养手续,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不同的情况,办理收养登记的地点也不同: (一)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二)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三)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组织作监护人的,在该组织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四)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者继母收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规定,领养孩子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1. 收养人应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1) 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 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 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2. 如果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收养人还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 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2) 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如果是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生母结婚的证明。 3. 送养人应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1) 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如果是组织作监护人的,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2) 如果民法典规定送养时应当征得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的,并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4. 收养登记实行分级登记制。涉及内地公民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孩子户口源头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办理;涉及港、澳、台、华侨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地级市(州)民政部门办理;涉外的收养登记,由省(直辖市、自治区)民政部门或经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级市(州)民政部门办理。 5. 收养关系当事人应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同时,还需携带收养人(男、女双方)和被收养人一寸大头像各一张,以及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全家福(两寸)照片一张。
1、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生效。收养关系各方或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政策28条规定,亲友、群众公认,明确以养父母养子女确实在一起生活的,虽未办理收养手续,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人已浏览
186人已浏览
25人已浏览
13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