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程序如下: 卖方要配合买方进行产权调查。包括审定房屋产权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要注意产权证上的业主姓名与售房者是否相符...
房子过户,不同的地方程序会有不同,不同的主体过户所需要带的材料也不同,具体可以到当地房管所咨询了解。 比如卖方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应该带齐如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房地产调拨,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让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登记申请;(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4)证明房屋所有权转让的材料;(5)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4)项材料可以是销售合同、交换合同、赠与合同、遗产证书、继承证书、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件,也可以是证明房屋所有权转让的其他材料。
房产过户的材料准备主要有: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4人已浏览
192人已浏览
162人已浏览
15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