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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义务教育绩效工资的解答为教师绩效工资是经国务院同意,自2015年1月1日起,首先在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的工资分配政策。而绩效工资是对员工的...
地方各级政府要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把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同深化学校人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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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教师绩效工资: 教师工作量计算及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一)课堂教学教分值: 1.与教学内容有关的 (1)教师担任不同班级同一学科,但授课内容要求及侧重等差异较大,且按不同教学大纲、计划或教材授课,并编写了不同教案(简称“两个头”),则=1.00。(2)教师担任同教材同进度的重复课,其=0.9。 (3)新开课(不包括新教师所开第一门课)=1.2。(4)教师同时讲授两门课,教分较少的课=1.2。 (5)在学期进行中,因教学任务需要,临时安排接(代)课时,在前两周,所接(代)课与任课若为两门课,所接(代)课的=1.4,所接(代)课与任课若为两个头,所接(代)课的=1.2,否则所接(代)的课,=1.0。其余课时按正常情况计算。 6)其余情况授课,=1.0。 2.与授课班级内学生人数有关的 (1)1~20人,=0.8;(2)21~35人,=0.9;(3)36~50人,=1.0;(4)51~65人,=1.1;(5)66~80人,=1.2;(6)81人以上以20人为间隔类推。 (二)在校外带领并指导学生野外操作实习按每周每班40教分计,由参加指导实习的教师按情况分配,但每个教师最高不得超过每周22教分。 (三)无课教师指导校内停课实习、毕业设计、课程设计、大型作业等按周学时×0. (四)有授课任务的教师,同时又指导校内停课实习、毕业设计、课程设计、大型作业等,按如下标准核定教分。 (1)所任课时6学时,实习教分=(1周总学时-所任课时)×0.(2)所任课时6学时,实习教分=(1周总学时-6-所任课时/2)×0.(五)除教学授课计划以外所开展指导的各项文体活动,另计工作量,其计算标准为: (1)每领做一次早操按0.5教分计。(2)每领做一次课间操按0.2教分计。(3)组织开展辅导课外文体活动每小时按0.5教分计。 (4)组织筹备校运动会,根据其工作量由体育组写出报告,经教务校长审核后由校长批准发给一次性奖金,不另计教分。 (5)练习代表队参加经学校批准的校外文体比赛活动,每次实际练习时间达1小时以上的计0.6教分;如比赛取得好成绩,可按取得的名次,由基础部写报告,经教学校长审核后由校长批准发给体育组一次性奖金。 (六)教师因公出差,每周工作量按10教分计。 (七)由专业科、教研室指定并经教学校长批准的指导教师,有指导计划并予以实施,有检查考核,期满有鉴定,视其指导情况每学期计0~12教分工作量。 (八)由学校安排教师编写教材(无稿酬)及其他教学资料,按全稿(包括审定、校核)每1000字计1教分工作量。 (九)学校统一停课考试的学科,任课教师出考卷每套(包括标准答案、评分标准)2教分,改卷(包括成绩单、成绩分析、整理上交试卷)每班2教分。 (十)教师受学校委派在校外任课,工作量计算与校内相同。 (十一)教师完成其他零星工作任务,一般均不再计算工作量。 (十二)教师工作量由所在专业科填报,教务科核定和汇总。 (十三)教师业务档案中,工作量按实际授课时数及完成的其他教学任务填写。 (十四)假如教师每月教学工作量折合教分超过50分,超过部分每1个教分的效益工资增加5元。
(一)绩效工资跟职称、职务工资制度是2个不同的概念,实行绩效工资后,废除原来的职务职称工资。 (二)教师(含职工)举办经学校批准的讲座,每次发给讲座津贴100元。 (三)教师按规定进行早、晚自习辅导,并到班级认真答疑和治理,每辅导1次(早晚)自习发给津贴10元。
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此外,按以上三个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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