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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证明丢了,该怎么办?

2021-05-07
首先,孩子的父母应该向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报告,并要请其开具证明,说明某某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生了一个小孩(写明性别),还没有上户口,请协助补办出生证明。 然后,找到当天给孩子接生的医师,同样请其证明在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某分,接生了一个什么性别的孩子,并签字。 第三,父母双方持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到当地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证明小孩子并没有按时上户。 最后,持以上证件,到接生所在医院找其领导,说明情况后,请其按规定流畅给予出生证明的相关补办手续。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条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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